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舜新食品有限公司不锈钢冻架车采购项目已获湖南舜新食品有限公司批准,现对该项目实施由本公司组织谈判。
工期要求:完成合同签定15日内完成制做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项目地点:宁远县文庙街道鱼桐村、李家寨村。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营业执照具有不锈钢制作或施工或安装等资质,和成功案例,并提供案例证明材料。
4、谈判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以银行转账等形式(非现金)从谈判单位基本账户缴入以下账户,供应商须确保谈判保证金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含)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查询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户 名:湖南舜新食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沙湾路支行
账 号:43050180423600000758
5、谈判邀请文件获取:
1)获取方式:凡符合谈判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5年3月3日起至2025年3月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提供领取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和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至57848486@qq.com),报名联系人:杨先生13874831366。
2)领取谈判文件证件及资料:领取谈判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前述资料均须盖公章。未领取谈判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谈判。以上应有的资料缺少一项或出现一项错误均不予领取谈判标文件。
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要求:
供应商于2025年3月11日10:00(北京时间)由授权委托人执密封响应文件在谈判会议现场递交。
7、谈判响应文件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响应单位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加盖公章的第一轮报价单(二轮报价单现场填写)。
(3)售后服务承诺书。
8、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5年3月11日上午10:00(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确认为准),湖南舜新食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宁远县舜华大道北文庙街道鱼桐村)。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在《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ewwf.com/)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10、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志勇,电话:13397409988。